近日一個為慶祝某神學院的特別日子而舉辦的研討會,因題目有關教會與政治,加上講者們都有很強烈的個人風格與政治立場,使得此會議成了教內少見人人談論的盛事;有大量收看網上即時轉播的觀眾,後續的相關討論亦多。當然,由於種種原因,主辦單位需要在所有會議結束後把錄影下架,加上香港新聞太多,大家的注意力早已轉到其他事情去了。此時再來談論這場研究會,可能有點過時;然而,我寫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也不為直接回應講者的言論,只是有些講者的內容和後續的網上討論涉及了一些道德與社會政治哲學的理論,但很多時都只是點到即止甚至張冠李戴。因此,本文會介紹一些這方面的理論,亦會澄清一些誤解,務求社會可以深化這方面的討論,亦希望有助破除一些不實之言。這些言論可以是任何人所言,不限特定人士。為免節外生枝讓人誤會了本文的主題,所以我會避免提及講者們或相關機構的名字,並無不尊重之意,特此聲明。
事實上,我同意有些人 (或許包括一些講者) 所說的,現在社會的討論充滿偏見。不實或片面的資訊,還有錯誤的推論,已經愈來愈影響到我們的生活。解決方法或許不是多拿幾份免費報紙去讀 ,因為現在很少人還會讀實體報紙了,都在網上找資料。不過背後精神是可取的,因為現在的人確實太偏聽。以往的世界,通常是因為沒有足夠的渠道接觸資訊,令到大家的知識出現偏差。但在今天的世界特別是已發展地區,問題往往是網上資訊太多,人言人殊,加上不少社交媒體的回音牆效應,變了自己人「圍爐」,甚至視一些謊言或不實資訊為「另類事實」(Alternative Fact)。現時關於政治的資訊如此駁雜,對一般人而言,要完全理解所有理論的細節確實會有難度。可是,這不代表我們應該人云亦云,又或者把一些片面的資訊拼湊起來去支持自己想要的結論。更重要的是,我們要小心一些夾雜著三分真但七分假的言論,又或是從一些很小的問題上做文章,或用了一些真實的前提,但卻邏輯大躍進式的講一些無關前提的錯誤結論。例如外國便有人不斷用一些荒謬的細節問題(例如沒有相片證明、一些生還者的口供細節有矛盾等等)來否定曾經出現納粹大屠殺!不幸的是,在這個網上圍爐世代,竟然多了人相信大屠殺只是虛構的政治議題。這個例子讓我們見到,真實的資訊和細節,加上合理的推論,都是討論社會政治倫理等問題時不可或缺的。我們需要很小心去理解各種資訊,不要成為傳播謠言的幫兇。
比較式正義觀:從實在處境比較正義
說了那麼多前言,是時候進入本文的主要部份。在研討會上,有講者不斷強調一些對比,認為社會上的正義 (公義) 和民主制度需要實實在在的比較,不能那麼絕對,也不能不理會國際上不同的事例。這部份的想法沒有甚麼問題,問題是由這些道理能推論出甚麼呢?正義會是「絕對」的嗎?要比較不同的情況的話,又是否代表正義就是「相對」的?這個問題,值得借用1998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馬蒂亞‧沈恩 (Amartya Sen。「沈恩」是台灣版本的譯法。另一中文譯名是「阿馬蒂亞‧森」) 在《正義的理念》(The Idea of Justice,2009年出版) 中提到的比較式正義觀 (Comparative Approach to Justice) 來說明。
比較式正義觀與先驗式正義觀 (Transcendental Approach to Justice) 的重大分別是,後者認為可以抽象地談論普遍的正義原則。因為在這種進路裡,正義的理念是超越或先驗式的理論,在這個框架下得到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制度。不過,沈恩認為,我們不應該抽象地談正義觀念,而是應該在每個環境裡根據當中的脈絡而建立。對沈恩來說,先驗進路對正義來說是既不充分亦非必要的條件。人們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先驗正義理念,而在處理實際的正義問題時,似乎亦不需要有一個先驗框架,猶如我們要比較達利和畢加索的畫,並不需要知道蒙娜莉莎是世上最完美的畫作一樣 (Sen 2009:16)。所以,他提倡了另一種正義理念的進路,即比較式的正義觀。比較式進路尋求的是處理實在處境下怎樣才是比較上不正義,而不是一個普遍性的正義理論。有一些情況,不正義是顯而易見的,例如發生飢荒。沈恩就是認為,就算我們沒有一個完美的正義理論框架去告訴我們每種資源應該如何分配,亦可以知道容許發生飢荒的社會比起不容許發生飢荒的社會是更為不義的。除了飢荒外,他還提到貧窮、文盲、酷刑、種族歧視、性別壓制、隨意囚禁和缺乏基本醫療衛生等項目 (Sen 2009:16)。
這兩種正義觀都在政治哲學的歷史裡有著悠久的傳統。沈恩把霍布斯 (Hobbes)、洛克 (Locke)、盧梭 (Rousseau)、康德 (Kant)、直到近代的羅爾斯 (Rawls) 甚至諾齊克 (Nozick)等人,都歸類為先驗式進路的陣營。當然,這些哲學家對正義有不同的理解 (例如有些重視公平,有些重視私有產權) ,只是他們的理論大多數都是要找出完美正義社會。另一方面,持比較正義觀的思想家,則有亞當‧史密夫 (Adam Smith,就是被視為經濟學的鼻祖那位) 、孔多塞 (Condorcet)、沃斯通克拉夫特 (Wollstonecraft)、甚至邊沁 (Bentham)、穆勒 (Mill) 或馬克思 (Marx)等人,他們的學說都或多或少可以歸入此種進路。當然,有些哲學家如康德、羅爾斯、邊沁、馬克思等,思想比較複雜,都是橫跨這兩種進路的,只前者較多側重先驗,後兩者較多比較。
要留意的是,沈恩談的比較正義觀不等於說正義是相對的,更加不代表怎樣比較也可以。《正義的理念》的主要內容,就是要處理如何建立這種比較式正義觀,會涉及諸如社會抉擇理論 (Social Choice Theory)、公共理性 (Public Reason)、能力進路 (Capability Approach) 、後果式評鑑 (Consequential Evaluation) 等等學問。篇幅所限,我就不在這裡對此詳加說明,而是直接拉回去本文的主題。為何要談到比較正義觀?因為這可說是最貼近文首那些講者或一些其他人的說話。有時有人會直接誤用了沈恩的理論,例如早年在港大副校的爭議中,便有人錯誤地以為沈恩是說沒有絕對的公義 (題外話:剛好在港大對委任副校有爭議之時,沈恩自己在印度那羅大學校長的位置亦受到類似的政治狙擊)。當然,研討會的講者們完全沒有提及比較正義觀這學問或沈恩的名字。只是,如果我們要相信正義是一如他們所說的要有宏觀視野和可以比較的話,用到比較式正義觀,應該會是現存各種正義論當中最好的選擇。
比較正義應有正確推論
然而,就算是如此,我們也要避免犯了以下的錯誤。首先,我們要做比較,目的應該是去強調在比較之下,我們要去解決甚麼實際的不正義狀況,而非為了比較之下某一方較好而「自High」,甚至滿足於那樣的狀況。例如上文提及,沈恩其中一個最有名的經濟學研究,就是談論如何避免飢荒這種不正義狀態,並得到民主制度中的資訊自由是避免飢荒的重要條件的結論。這種比較,是要強調飢荒的不好和如何避免飢荒,而不是說只要能免除了飢荒,社會就是正義的,不用理會其他問題! 同樣地,就算我們真的能論證在香港住劏房的人的生活環境比起在埃及流浪街頭的人的情況較好,這比較的重點理應是強調我們要怎樣令得後者的不正義情況得以改善,而不是說因此前者的情況就是相對正義,甚至不應該改善那個情況。
另一重點是,我們可以重覆比較不同的情況,例如有飢荒比沒有飢荒差,但只能避免飢荒的話,則比沒有飢荒的同時亦能照顧到教育及醫療的需要為差;同理,露宿比住劏房差,而住劏房又比住公屋差。學術上,這樣累積下來的比較能否達至一個完整的排序 (Complete Ordering) 是有爭議的。沈恩便認為這樣的比較可以是無限的集合,因此不可能有完整的排序,不過他亦認為,就算是不完整的排序,亦可以進行比較。這樣的推理意味著,我們固然可能找不到放諸四海皆準的正義觀,但仍然可以是人類在歷史裡經過無數有意無意的比較下,所能夠發現的比較不正義的情況。於是,單單是說正義沒有絕對 (或先驗) 的標準,並不代表我們無法得知某些情況是不正義的。例如沒有民主制度下,社會更易出現各種不正義狀況。
不少人很容易把「各地有其獨特文化,不宜把民主制度照搬」一句講得琅琅上口,但很多時後續內容不清不楚,推論欠奉。民主制度確實有很多不同的模式,也涉及很多結構性的安排,當然要留意各地的獨特情況。但由此可以推出甚麼結論呢?或許我們可以容許不同制度的比較,諸如議會制vs 總統制,國會一院制vs 兩院制,兩黨制vs 多黨制等等。另外,既然要談獨特性,就不能去到某些位置又忽略了。例如當講者宣稱美國也不是一人一票選總統的時候,這個複雜的情況,涉及美國是聯邦制,不完全是把所有主權放在聯邦層面 (中文譯作「州」其實有點誤導,因為每個State 其實亦有國家的意思,至少聯邦與State 的權力分配的界線,比一般國家與地區之間的關係模糊)。而選舉人團的設計,其實亦是類近議會制的做法,只是專責總統選舉。這些制度的好壞當然應該討論,但這也是美國的獨特的情況,除非有人覺得其他國家 (如中國?) 亦應該推行聯邦制,不然忽然用美國的選舉人團來「否定」民主,似乎是雙重標準了。
此外,談論民主時,也要小心太快把民主和投票 (一人一票) 這些概念完全等同起來。當然,平等而普及的投票權是民主制度的重要一環,但民主制度還有很多環節是我們要留意的,例如這幾年香港出現很多的「DQ 事件」(取消議席甚至參選資格),就涉及參選權而非投票權的爭議。而民主作為體現集體決策的制度,近年的學術討論更多涉及諸如商討式民主 (Deliberative Democracy) 或公共理性 (Public Reason) 等概念。這裡不斷提及沈恩避免飢荒的研究,其實亦可以與研討會上有人提到的大躍進時候多人死於飢荒有關。特別的是,沈恩也有說明毛澤東在總結大躍進的錯誤時,亦有提及造成飢荒的主因不是糧食不足,而是資訊流通不足,以致於無法及時調動糧食;毛澤東總結問題為未做好建設民主的工作 (Sen 2009: 344-345)。如果講者能理解這些資料,應該會更有助研討會上回應聽眾的提問。更重要的是,要怎樣建立民主或者政治制度固然有很多討論的空間,但我們不應誤解民主的重要性,甚至直接投入獨裁制度的懷抱中。
正如本文一開始所說的,那些似是而非的言論可以是任何人說的,這篇長文不為回應講者的言論,也不會幻想講者會改變立場。本文只是要向各讀者特別點出,即使是要比較正義和民主制度,只要有確實的資料和正確的推論,其實也不會得到一些奇怪的結論。諸如沒有「絕對」的正義便可以停留在一些不正義情況而自我滿足,又或者只會講民主要因地制宜但又講不出細緻上要怎樣做等等,其實都只是似是而非的論調,不難駁斥。可惜這個時代似乎越來越多歪理橫行,我們也只得盡力解釋清楚道理為何,希望能稍為貢獻社會,減低不實言論帶來的傷害。
作者:陳成斌 (香港浸會大學宗哲系助理教授)
《時代論壇》時代廣場,2019年4月30日